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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决定去温迪斯快速咬一口.很大的错误。我订购了培根鸡肉三明治和薯条以及鸡块(4 对 4 交易),我在下午 12 点 30 分左右吃了。当我下午 3:50-4 回家时,我开始感到恶心,胃痛不好。大约一个小时过去了,当我真正开始呕吐和腹部痉挛不好时。我先吐了,然后出现了极端的水样腹泻。我觉得自己的整个身体都着火了,我以为我会因为头晕而昏倒。长话短说不要在温迪的这个地方吃饭或者不要点我做的东西。除非你想把自己拉屎然后扔掉。我再也不会去温迪斯或者任何快餐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