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人
关闭日期:2026年3月3日
关闭原因:
场所未能清除鼠类、昆虫或其他害虫的栖息地或有利条件。
在场所的食品或非食品区域发现老鼠或活老鼠的证据。
未张贴"窒息急救"海报。未张贴"酒精与怀孕"警告标志。复苏设备:呼气复苏面罩(成人和儿童)、乳胶手套、标志未张贴。
在食品准备、食品储存或洗碗区域使用烟草或电子烟、进食或从开放容器中饮水。
未能张贴或显著张贴健康饮食信息
设施的食品或非食品区域有活蟑螂。
食品、用品或设备在储存、准备、运输、展示、服务期间或来自顾客可重复填充、可重复使用容器时未受到潜在污染源保护。调料未装在一次性容器中或未由供应商直接分发。
食品过敏信息海报未在食品工作人员准备或加工食品的地方显著张贴。
热TCS食品项目未保持在140°F或以上。
没有经批准的书面标准操作程序来避免可重复填充可回收容器的污染。
提供的热保温、冷储存或冷保温设备不足或没有,无法将时间/温度控制安全食品(TCS)保持在所需温度
冷TCS食品项目保持在41°F以上;熏制或加工鱼类保持在38°F以上;完整生鸡蛋保持在45°F以上;或减氧包装(ROP)TCS食品保持在所需温度以上,除非在积极必要的准备期间。
产生或允许存在滋扰。设施未摆脱不安全、危险、令人反感或烦人的状况。
个人清洁不足。外衣被可能的污染物弄脏。在需要的地方未佩戴有效的头发约束。手或手臂佩戴首饰。涂指甲油或指甲未保持清洁和修剪。
食品保护证书(FPC)未由食品操作经理或主管持有。
未提供或在食品准备和热/冷保温区域不易获得适当刻度和校准的温度计或热电偶,以测量TCS食品在烹饪、冷却、重新加热和保温期间的温度。
擦拭布未在使用间隔期间保持清洁干燥或存放在消毒溶液中。
来源:纽约市环境卫生部。
关闭原因:
场所未能清除鼠类、昆虫或其他害虫的栖息地或有利条件。
在场所的食品或非食品区域发现老鼠或活老鼠的证据。
未张贴"窒息急救"海报。未张贴"酒精与怀孕"警告标志。复苏设备:呼气复苏面罩(成人和儿童)、乳胶手套、标志未张贴。
在食品准备、食品储存或洗碗区域使用烟草或电子烟、进食或从开放容器中饮水。
未能张贴或显著张贴健康饮食信息
设施的食品或非食品区域有活蟑螂。
食品、用品或设备在储存、准备、运输、展示、服务期间或来自顾客可重复填充、可重复使用容器时未受到潜在污染源保护。调料未装在一次性容器中或未由供应商直接分发。
食品过敏信息海报未在食品工作人员准备或加工食品的地方显著张贴。
热TCS食品项目未保持在140°F或以上。
没有经批准的书面标准操作程序来避免可重复填充可回收容器的污染。
提供的热保温、冷储存或冷保温设备不足或没有,无法将时间/温度控制安全食品(TCS)保持在所需温度
冷TCS食品项目保持在41°F以上;熏制或加工鱼类保持在38°F以上;完整生鸡蛋保持在45°F以上;或减氧包装(ROP)TCS食品保持在所需温度以上,除非在积极必要的准备期间。
产生或允许存在滋扰。设施未摆脱不安全、危险、令人反感或烦人的状况。
个人清洁不足。外衣被可能的污染物弄脏。在需要的地方未佩戴有效的头发约束。手或手臂佩戴首饰。涂指甲油或指甲未保持清洁和修剪。
食品保护证书(FPC)未由食品操作经理或主管持有。
未提供或在食品准备和热/冷保温区域不易获得适当刻度和校准的温度计或热电偶,以测量TCS食品在烹饪、冷却、重新加热和保温期间的温度。
擦拭布未在使用间隔期间保持清洁干燥或存放在消毒溶液中。
来源:纽约市环境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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