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人
关闭日期:2026年6月11日
关闭原因:
在该机构的食品或非食品区域发现老鼠或活老鼠的证据。
农药未正确标记或由无证人员使用。农药或其他有毒化学品使用/储存不当。使用了未受保护、未上锁的诱饵站。
在该机构的食品和/或非食品区域存在污秽蝇或与食品/垃圾/污水相关的(FRSA)蝇类或其他有害害虫。FRSA蝇类包括家蝇、丽蝇、瓶蝇、肉蝇、排水管蝇、蚤蝇和果蝇。
食品保护证书(FPC)未由食品运营的经理或主管持有。
食品掺假或错误标记。持有、正在制造、生产、包装、销售、提供出售、交付或赠送掺假或错误标记的食品。
经过消毒的设备或器具,包括正在使用的食品分配器具,使用或储存不当。
食品、供应品或设备在储存、准备、运输、展示、服务期间或来自客户可再填充、可重复使用容器时,未受到潜在污染源的保护。调味品未装在一次性容器中或未由供应商直接分配。
在食品准备和热/冷保存区域未提供或不易获取经过适当刻度和校准的温度计或热电偶,以在烹饪、冷却、再加热和保存期间测量TCS食品的温度。
洗手标志未张贴在洗手池附近或上方。
未与害虫管理专业人员签订合同。场所内未保存灭虫活动记录。
禁止来自未经批准或未知来源、家庭罐装或家庭制备的食品。在场所内屠宰、切割或处理(去内脏、剥皮)动物。减氧包装(ROP)鱼在加工前未冷冻。在场所内准备的ROP食品被运输到另一地点。
该机构未能消除为啮齿动物、昆虫或其他害虫提供庇护的场所或有利条件。
垃圾容器不能防虫或防水,没有紧密贴合的盖子,除在使用中外未加盖。垃圾容器和盖子在清空后和再次使用前未清洁。垃圾、废物及其他固体和液体废物未以防止滋扰的方式收集、储存、清除和处置。
来源:纽约市环境卫生局。
关闭原因:
在该机构的食品或非食品区域发现老鼠或活老鼠的证据。
农药未正确标记或由无证人员使用。农药或其他有毒化学品使用/储存不当。使用了未受保护、未上锁的诱饵站。
在该机构的食品和/或非食品区域存在污秽蝇或与食品/垃圾/污水相关的(FRSA)蝇类或其他有害害虫。FRSA蝇类包括家蝇、丽蝇、瓶蝇、肉蝇、排水管蝇、蚤蝇和果蝇。
食品保护证书(FPC)未由食品运营的经理或主管持有。
食品掺假或错误标记。持有、正在制造、生产、包装、销售、提供出售、交付或赠送掺假或错误标记的食品。
经过消毒的设备或器具,包括正在使用的食品分配器具,使用或储存不当。
食品、供应品或设备在储存、准备、运输、展示、服务期间或来自客户可再填充、可重复使用容器时,未受到潜在污染源的保护。调味品未装在一次性容器中或未由供应商直接分配。
在食品准备和热/冷保存区域未提供或不易获取经过适当刻度和校准的温度计或热电偶,以在烹饪、冷却、再加热和保存期间测量TCS食品的温度。
洗手标志未张贴在洗手池附近或上方。
未与害虫管理专业人员签订合同。场所内未保存灭虫活动记录。
禁止来自未经批准或未知来源、家庭罐装或家庭制备的食品。在场所内屠宰、切割或处理(去内脏、剥皮)动物。减氧包装(ROP)鱼在加工前未冷冻。在场所内准备的ROP食品被运输到另一地点。
该机构未能消除为啮齿动物、昆虫或其他害虫提供庇护的场所或有利条件。
垃圾容器不能防虫或防水,没有紧密贴合的盖子,除在使用中外未加盖。垃圾容器和盖子在清空后和再次使用前未清洁。垃圾、废物及其他固体和液体废物未以防止滋扰的方式收集、储存、清除和处置。
来源:纽约市环境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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