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人
170 South 3rd Street, 11211 New York, United States
截止日期:2024 年 5 月 22 日关闭原因:
热的 TCS 食物不能保存在或高于 140 °F 的温度下。
安全时间/温度控制 (TCS) 未煮至所需的最低内部温度。• 家禽、家禽部件、碎家禽和粉碎的家禽,所有含有家禽、肉类、鱼类或鼠类的馅料,烹饪过程不中断 15 秒 • 碎肉和含有碎肉和碎肉的食物,烹饪过程不中断,烹饪过程不中断,除非个别顾客提出要求,否则烹饪过程不间断 • 猪肉,任何含有猪肉在 150 °F 或以上的食物,持续 15 秒 • 机械嫩化或将肉类注射至或高于 155 °F。• 全肉烤肉和牛排达到或高于要求的温度和时间,但个人客户要求除外 • 用微波炉煮至或高于 165 °F、盖好、旋转或搅拌的未加工动物性食品 • 所有其他食物在 140 °F 或以上 15 秒;除个人客户要求外,所有其他食物保持在 145 °F 或以上 15 秒。
冷的 TCS 食品保持在 41 °F 以上;烟熏或加工过的鱼类保持在 38 °F 以上;完好无损的生鸡蛋保持在 45 °F 以上;或还原氧包装 (ROP) 的 TCS 食品保持在要求温度以上,除非在积极的必要准备过程中。
在食物制备、食物储存或餐具洗涤区使用、进食或用开式容器喝烟草或电子烟。
烹饪或从保温箱中取出后,TCS 食物未通过批准的方法冷却,即内部温度在 2 小时内从 140 °F 降至 70 °F 或以下,在另外 4 小时内从 70 °F 降至 41 °F 或更低。
提供的保温、冷藏或冷藏设备不足或根本没有,无法将安全食品的时间/温度控制 (TCS) 维持在所需温度
资料来源:纽约市环境卫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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