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人
2345 Jerome Avenue, 10468 New York, United States
截止日期:2024 年 10 月 10 日关闭原因:
未经批准或来源不明的违禁食品,自制罐装或自制食品。在机构中屠宰、屠宰或剥皮(去内脏、去皮)的动物。还原氧包装(ROP)鱼在加工前未冷冻。在场所制备的 ROP 食物运送到另一个地点。
每次使用后以及任何可能发生污染的活动后,食物接触表面均未正确清洗、冲洗和消毒。
没有经批准的书面标准操作程序来避免可再填充的可回收容器造成污染。
提供的保温、冷藏或冷藏设备不足或根本没有,无法将安全食品的时间/温度控制 (TCS) 维持在所需温度
热的 TCS 食物不能保存在或高于 140 °F 的温度下。
与害虫管理专业人员的合同尚未签订。灭绝活动记录未保存在场所内。
冷的 TCS 食品保持在 41 °F 以上;烟熏或加工过的鱼类保持在 38 °F 以上;完好无损的生鸡蛋保持在 45 °F 以上;或还原氧包装 (ROP) 的 TCS 食品保持在要求温度以上,除非在积极的必要准备过程中。
机构食物区或非食物区有老鼠或活鼠的证据。
在两次使用之间,擦拭布不能干净存放,也不能存放在消毒液中。
餐具洗涤和洗涤:清洁和消毒餐具,包括缺少的餐具、器具和设备。
该机构并非没有有利于啮齿动物、昆虫或其他害虫的藏身处或条件。
食品、用品或设备在储存、准备、运输、展示、维修期间未受到潜在污染源的保护,也未受到客户可再填充、可重复使用的容器保护。调味品不能装在一次性容器中,也不能由供应商直接配送。
资料来源:纽约市环境卫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