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原因:
未经批准或来源不明的违禁食品、自制罐装或自制食品。在机构中屠宰、屠宰或剥皮(去内脏、去皮)的动物。还原氧包装(ROP)鱼在加工前未冷冻。在场所准备的 ROP 食物运送到另一个地点。
冷的 TCS 食品保持在 41 °F 以上;烟熏或加工过的鱼类保持在 38 °F 以上;完好无损的生鸡蛋保持在 45 °F 以上;或还原氧包装 (ROP) 的 TCS 食品保持在要求温度以上,除非在积极的必要准备过程中。
食物准备区、食物储存区或员工或顾客使用的其他受污水或液体废物污染的区域。
非食物接触表面或设备由不可接受的材料制成,未保持清洁,或者未正确密封、凸起、间隔或可移动,以便在设备上方和下方的所有侧面均可进行清洁。
消毒设备或器具,包括使用中的食物分配器具,使用或存放不当。
两次使用之间,擦拭布不能干净存放,也不能存放在消毒液中。
未在需要的地方提供防虹吸或防回流装置;设备或地板的排水不正确;污水处理系统失修或无法正常运行。冷凝水或液体废物处置不当。
资料来源:纽约市环境卫生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