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原因:
热的 TCS 食物不能保存在或高于 140 °F 的温度下。
未在需要的地方提供防虹吸或防回流装置;设备或地板的排水不正确;污水处理系统失修或无法正常运行。冷凝水或液体废物处置不当。
冷的 TCS 食品保持在 41 °F 以上;烟熏或加工过的鱼类保持在 38 °F 以上;完好无损的生鸡蛋保持在 45 °F 以上;或还原氧包装 (ROP) 的 TCS 食品保持在要求温度以上,除非在积极的必要准备过程中。
非食物接触表面或设备由不可接受的材料制成,未保持清洁,或者未正确密封、凸起、间隔或可移动,以便在设备上方和下方的所有侧面均可进行清洁。
食品运营经理或主管未持有食品保护证书(FPC)。
资料来源:纽约市环境卫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