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原因:
冷藏或热保温设备中未提供精确的温度计。
每次使用后以及任何可能发生污染的活动后,食物接触表面均未正确清洗、冲洗和消毒。
照明不足;食物准备区、洁具清洗区和储藏室没有永久照明。
机械或自然通风系统未提供、安装不当、失修和/或无法防止过度积聚油脂、热量、蒸汽冷凝蒸气、异味、烟雾和烟雾。
食物准备区和卫生间内或附近不提供洗手设施。在足够的压力下提供冷热自来水,以确保设施内未提供的员工保持清洁。不提供肥皂和可接受的手干设备。
除非在必要的准备过程中,冷藏食品(烟熏鱼和低氧包装食品)高于41ºF(38ºF以上的熏鱼和低氧包装食品)。
未提供适当缩放的金属茎型温度计或热电偶,也未用于评估烹饪、冷却、再加热和保存过程中潜在危险食物的温度。
设施的食物和/或非食物区域存在老鼠或活鼠的证据。
设施不是害虫证明。有利于将害虫吸引到场所和/或允许害虫存在的庇护所或条件。
非食物接触表面构造不当。使用了不可接受的材料。非食物接触的表面或设备维护不当和/或未正确密封、抬起、间隔或移动,无法在设备上方和下方的所有侧面进行清洁。
资料来源:纽约市环境卫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