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人
New York, 10026 New York, United States
关闭日期:2026年5月15日关闭原因:
解冻程序不当。
该场所未能消除有利于啮齿动物、昆虫或其他害虫滋生的藏匿场所或条件。
餐具及器皿清洗:餐具(包括盘子、器具和设备)的清洁和消毒不达标。
设施食品或非食品区域发现活蟑螂。
未与专业害虫防治人员签订合同。场所内未保存灭虫活动记录。
未在需要的地方安装防虹吸或防回流装置;设备或地板排水不当;污水处理系统损坏或运行不正常。冷凝水或液体废物处理不当。
没有经批准的书面标准操作程序,以避免可重复填充的可退还容器造成污染。
厕所内或相邻处,或距食品准备、食品服务或器皿清洗区域7.5米范围内,没有洗手设施。洗手设施不可使用、被堵塞或用于非洗手目的。没有冷热流动水或水压不足。没有肥皂或可接受的干手设备。
热TCS食品未保持在60°C或以上。
食品接触面在每次使用后及任何可能发生污染的活动后,未经适当清洗、冲洗和消毒。
擦拭布在使用间隙未清洁干燥存放,或未存放于消毒液中。
冷TCS食品保存温度高于5°C;熏制或加工鱼类保存温度高于3.3°C;完整生鸡蛋保存温度高于7.2°C;或减氧包装(ROP)TCS食品保存温度超过规定温度,主动必要准备期间除外。
食品准备及冷热保存区域未提供经适当校准的温度计或热电偶,或无法便捷获取,以测量TCS食品在烹饪、冷却、再加热和保存过程中的温度。
食品经营的管理人员或主管未持有食品保护证书(FPC)。
未提供足够的热保存、冷藏或冷保存设备,以将时间/温度控制安全食品(TCS)维持在规定温度。
农药标签不规范或由无证人员使用。农药或其他有毒化学品使用/存储不当。使用了未受保护、未上锁的诱饵站。
食品工作人员/食品供应商未使用器具或其他屏障,以消除与不会接受足够额外热处理的食品的裸手接触。
来源:纽约市环境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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