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原因:
在冷藏、冷库或保温设备中没有提供准确的温度计,也没有正确放置在冷藏、冷藏库或保温设备中
卫生间内或其附近没有洗手设施,也没有距离食物制备、餐饮服务或餐具清洗区不到 25 英尺的洗手设施。洗手设施不可进入、受阻或用于非手洗目的。没有冷热自来水或压力不足的水。没有肥皂或可接受的手干设备。
个人清洁不足。外衣可能被污染物弄脏。在需要时未佩戴有效的护发素。佩戴在手上或手臂上的珠宝。指甲油磨损或指甲未保持清洁和修剪。
洗手槽附近或上方未张贴洗手标志。
食品接触表面、可再填充、可重复使用的容器或构造、放置或维护不当的设备。使用的材料不可接受。未提供烹饪水槽或其他可接受的方法来清洗食物。
食品运营经理或主管未持有食品保护证书(FPC)。
每次使用后以及任何可能发生污染的活动后,食物接触表面均未正确清洗、冲洗和消毒。
未正确标记农药或未经许可的个人使用。农药、其他有毒化学品使用/储存不当。使用了未加保护、未锁定的诱饵站。
消毒设备或器具,包括使用中的食物分配器具,使用或存放不当。
与害虫管理专业人员的合同尚未签订。灭绝活动记录未保存在场所。
资料来源:纽约市环境卫生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