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人
851 Lexington Avenue, New York, 10065 New York, United States
热食物品未保存在 140º F 或以上设施的食物和/或非食物区域存在大鼠或活鼠的证据。
未经批准的方法冷却的食物,即在 2 小时内将产品内部温度从 140º F 降至 70º F 或更低,并在额外 4 个小时内从 70ºF 降至 41º F 或更低。
窒息的急救海报没有张贴。酒精和怀孕警告标志未张贴。复苏设备:呼出的空气复苏口罩(成人和儿科)、乳胶手套、未张贴的标志。检验报告标志未张贴。
当前的字母成绩卡未发布。
食物在储存、准备、运输、陈列或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保护免受潜在污染源的影响。
食品运营主管不持有食品保护证书。
根据 HACCP 计划,生的、煮熟的或预制的食物被掺假、污染、交叉污染或不丢弃。
冷食品保持在 41º F 以上(烟熏鱼和 38ºF 以上的还原氧包装食品),除非在必要的准备过程中。
来源:a816-restaurantinspection.nyc.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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