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原因:
冷藏TCS食品保存温度高于41°F(5°C);熏制或加工鱼类保存温度高于38°F(3.3°C);完整生鸡蛋保存温度高于45°F(7.2°C);或减氧包装(ROP)TCS食品保存温度高于规定温度,主动必要准备过程中除外。
解冻程序不当。
热TCS食品未保持在140°F(60°C)或以上。
未提供足够或任何热保温、冷藏或冷保温设备,以将时间/温度控制安全食品(TCS)维持在所需温度。
卫生间内或相邻处,或距食品准备、食品服务或餐具清洗区域25英尺(7.5米)范围内无洗手设施。洗手设施不可使用、被堵塞或用于非洗手目的。无冷热流动水或水压不足。无肥皂或可接受的干手设备。
洗手池附近或上方未张贴洗手提示标志。
农药标签不规范或由无证人员使用。农药或其他有毒化学品使用/存储不当。使用了未受保护、未上锁的诱饵站。
生的、熟的或已准备好的食品被掺假、污染、交叉污染,或未按照HACCP计划进行处置。
食品接触面在每次使用后及任何可能发生污染的活动后,未经适当清洗、冲洗和消毒。
非食品接触面或设备由不可接受的材料制成,未保持清洁,或未经适当密封、抬高、间隔或可移动,以便从各侧面、上方和下方进行清洁。
来源:纽约市环境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