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原因:
烹饪或从保温箱中取出后,TCS 食物未通过批准的方法冷却,即内部温度在 2 小时内从 140 °F 降至 70 °F 或以下,在另外 4 小时内从 70 °F 降至 41 °F 或更低。
卫生间内或其附近没有洗手设施,也没有距离食物制备、餐饮服务或餐具清洗区不到 25 英尺的洗手设施。洗手设施不可进入、受阻或用于非手洗目的。没有冷热自来水或压力不足的水。没有肥皂或可接受的手干设备。
消毒设备或器具,包括使用中的食物分配器具,使用或存放不当。
冷的 TCS 食品保持在 41 °F 以上;烟熏或加工过的鱼类保持在 38 °F 以上;完好无损的生鸡蛋保持在 45 °F 以上;或还原氧包装 (ROP) 的 TCS 食品保持在要求温度以上,除非在积极的必要准备过程中。
非食物接触表面或设备由不可接受的材料制成,未保持清洁,或者未正确密封、凸起、间隔或可移动,以便在设备上方和下方的所有侧面均可进行清洁。
没有经批准的书面标准操作程序来避免可再填充的可回收容器造成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