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原因:
非食物接触表面或设备由不可接受的材料制成,未保持清洁,或者未正确密封、凸起、间隔或可移动,以便在设备上方和下方的所有侧面均可进行清洁。
食品接触表面的设计、构造、使用的材料或维护不当。表面不易清洁、消毒和维护。
提供的保温、冷藏或冷藏设备不足或根本没有,无法将安全食品的时间/温度控制 (TCS) 维持在所需温度
热的 TCS 食物不能保存在或高于 140 °F 的温度下。
卫生间内或其附近没有洗手设施,也没有距离食物制备、餐饮服务或餐具清洗区不到 25 英尺的洗手设施。洗手设施不可进入、受阻或用于非手洗目的。没有冷热自来水或压力不足的水。没有肥皂或可接受的手干设备。
冷的 TCS 食品保持在 41 °F 以上;烟熏或加工过的鱼类保持在 38 °F 以上;完好无损的生鸡蛋保持在 45 °F 以上;或还原氧包装 (ROP) 的 TCS 食品保持在要求温度以上,除非在积极的必要准备过程中。
资料来源:纽约市环境卫生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