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原因:
非食品接触表面或设备由不可接受的材料制成,未保持清洁,或未适当密封、抬高、间隔或可移动以便在设备的所有侧面、上方和下方进行清洁。
未提供机械或自然通风,不充分,安装不当,损坏或未能防止和控制油脂、热量、蒸汽冷凝、蒸气、异味、烟雾或烟气的过度积聚。
场所未摆脱为啮齿动物、昆虫或其他害虫提供栖息地或有利条件。
在场所的食品或非食品区域发现老鼠或活老鼠的证据。
没有经批准的书面标准操作程序来避免可重复使用的可退回容器造成的污染。
生的、熟的或制备的食品被掺假、污染、交叉污染,或未按照HACCP计划丢弃。
热TCS食品项目未保持在60°C或以上。
食品、用品或设备在储存、制备、运输、展示、服务期间或来自客户的可重复使用容器未受到潜在污染源的保护。调味品不在一次性容器中或不由供应商直接分发。
食品保护证书(FPC)未由食品操作经理或主管持有。
来源:纽约市环境卫生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