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原因:
食品、用品或设备在储存、准备、运输、展示、维修期间未受到潜在污染源的保护,也未受到客户可再填充、可重复使用的容器保护。调味品不能装在一次性容器中,也不能由供应商直接配送。
与害虫管理专业人员的合同尚未签订。灭绝活动记录未保存在场所。
机构食物区或非食物区有老鼠或活鼠的证据。
设施的食物或非食物区域的活蟑螂。
该机构并非没有有利于啮齿动物、昆虫或其他害虫的藏身处或条件。
食品接触表面的设计、构造、使用的材料或维护不当。表面不易清洁、消毒和维护。
烹饪或从保温箱中取出后,TCS 食物未通过批准的方法冷却,即内部温度在 2 小时内从 140 °F 降至 70 °F 或以下,在另外 4 小时内从 70 °F 降至 41 °F 或更低。
与机构食物和/或非食物区域的苍蝇或其他滋扰性害虫相关的污蝇或食物/垃圾/污水。FRSA 苍蝇包括家蝇、吹苍蝇、瓶蝇、肉蝇、排水苍蝇、Phorid 苍蝇和果蝇。
非食物接触表面或设备由不可接受的材料制成,未保持清洁,或者未正确密封、凸起、间隔或可移动,以便在设备上方和下方的所有侧面均可进行清洁。
未正确标记农药或未经许可的个人使用。农药、其他有毒化学品使用/储存不当。使用了未加保护、未锁定的诱饵站。
机构食物区或非食物区有老鼠或活鼠的证据。
未经批准或来源不明的违禁食品,自制罐装或自制食品。在机构中屠宰、屠宰或剥皮(去内脏、去皮)的动物。还原氧包装(ROP)鱼在加工前未冷冻。在场所制备的 ROP 食物运送到另一个地点。
资料来源:纽约市环境卫生署。